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学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向全院师生公开征集校园及校园周边涉黑涉恶乱象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线索征集范围
1.通过胁迫、唆使、引诱、欺骗等方式利用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2.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3.诱骗学生参加“校园贷”“套路贷”和网络赌博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4.未成年学生失学、事实辍学、被侵害、利用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5.骚扰、虐待、猥亵、性侵、欺凌、敲诈勒索学生,拐骗、强奸、组织、胁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6.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以及设备设施、生活物资等采购,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7.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冲闯学校大门,威胁师生安全,寻衅滋事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8.借学生安全事件、意外伤害事故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9.社会机构、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滋扰、侵害校园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略).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线索举报渠道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举报,举报时间为(略)年9月1日—(略)年7月(略)日。举报时间为:(略)
举报电话:(略)
举报电子邮箱:(略)
现场举报:(略)
举报箱:(略)
三、线索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须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指向清晰,要明确被举报对象、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实,可同步附上照片、记录、凭证等佐证材料。
2.学院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及核查进度严格保密,严防信息泄露。
3.举报人须通过本次公告公布的官方电话举报,不得通过不实炒作、网络舆情等不正当方式反映问题。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年9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