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渣场及车家店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石膏渣场及车家店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膏渣场及车家店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南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2.6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略)环保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设计的成员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略)环保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成员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4.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略)
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操作程序:(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咨询项目内容、采购文件内容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略)
咨询联交所招采平台注册、文件下载、缴费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略)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不需要CA证书,但投标需要CA证书,办理CA证书或申请绑定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权限请查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关于供应商办理CFCA数字证书的通知》(https:(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