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7日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东南过境(北义城-大箕)高速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设桥梁(略).5米/(略)座(其中含大桥(略)座),隧道(略)米/1座,涵洞(略)道,通道(略)道,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超限检测站3处。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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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标段 |
桩号 |
监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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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K0+(略)--k(略)+(略)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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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K(略)+(略)--K(略)+(略)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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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略)--K(略)+(略) |
全线交安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外供电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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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K(略)+(略)--K(略)+(略) K(略)+(略)--K(略)+(略)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等 |
2.3监理服务期:
JL1、JL2、JL3 标段:(略)
2.4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JL1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JL2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关于资质的规定和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提供。
JL3 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且合法有效: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其应为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的单位,或与投标人存在参股或管理或控股关系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
注:(略)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内((略)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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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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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4)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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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4)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安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5)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新(改、扩)建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6)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7)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电力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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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同时具有: (1)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基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2)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涵工程(含大桥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
注:
若某一项业绩中同时涵盖多个专业工程监理内容时,上述专业工程监理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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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低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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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略)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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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2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略)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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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3 |
总监理工程师 |
1 人 |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至少完成过:(略)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该项目) |
注:(略)
JL1~JL3 标段:(略)
3.2本次招标JL1和JL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JL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须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 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目前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3.4.2 投标人在近三年((略) 年9 月至今)监理过的工程,未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3.4.3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4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略)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4.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3.5 与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与其具有3.3项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法:(略)
注:(略)
2.如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递交方法:(略)
5.3 递交地址:(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方式:(略)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出;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