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官方新媒体平台视觉设计与美编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2026-09-07 北京--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7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中日友好医院官方新媒体平台视觉设计与美编服务项目院内议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通过建立符合医院VI规范的视觉体系,强化中日友好医院的品牌辨识度;通过科学排版提升信息可读性,降低用户阅读疲劳;设计高吸引力封面图与图文模板,提高内容打开率与分享率;完成医院卡通形象衍生设计、AI制作等;确保设计兼容不同终端(手机/平板),适配微信生态规则。

公众号视觉版面设计与排版服务包括:(略)

医院健康传播中心拍摄电子屏场景视觉设计、直播分发界面及海报设计、PPT美化服务、其他临时设计需求等,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据实结算。

2.服务要求:

(1)要求提供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团队进行专业设计服务工作。

(2)内容如需要修改,在接到修改需求后,(略)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遇到重大事件和特殊情况承担临时设计任务的,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和节假日保障服务。

3.完成时间: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按月完成公众号视觉版面设计与排版、医院健康传播中心拍摄电子屏场景视觉设计、直播分发界面及海报设计、PPT美化服务、其他临时设计需求服务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投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准备资料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2.竞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标,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申报单位向院内相关部门提交服务项目、报价等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带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院内招标程序

请有意单位(略)年9月8日-9月(略)日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至zryhyyxcc@(略).com,逾期不受理。

符合投标条件者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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