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交易:(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截止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略)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存在前期工作投入。黔西南州土地和矿权开发中心负责组织望谟县麻山镇光明方解石矿挂牌出让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投入总计为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略).(略)元,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需向黔西南州土地和矿权开发中心支付出让前期工作投入费用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略).(略)元(收款账号名称:(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公告或出让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商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出让合同或解除出让合同:(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保证金缴纳
1.金额:(略)
本公告在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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