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某单位2026年度船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2026-JWZJZS-F1001)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n一、项目名称:舟山某单位(略)年度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n二、项目编号:(略)-JWZJZS-F(略)
\n三、项目概况:
\n\n| \n 包号 \n | \n\n 服务名称 \n | \n\n 服务要求 \n | \n\n 服务地点 \n | \n\n 服务时间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舟山某单位(略)年度船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n | \n\n 船艇维修定点单位采购 \n | \n\n 舟山市或宁波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n | \n\n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略)个月内,船艇进坞后(略)个自然日内完成维修。服务期限内中标方超过2次(含)不满足招标单位的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合同细节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样本。 \n | \n\n / \n | \n
| \n 说明: \n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n2.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编制费、人工费、税金、中标服务费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其他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n2.高限价:(略)万元;
\n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n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n(九)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注册,如因客观原因(如系统出错、网站不稳定、还在审核中)无法完成注册,请提供相关证明(如已提交的注册申请界面截图、系统审核截图)。
\n(十)本项目特定资格:(略)
\n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年9 月8 日至9 月(略) 日,每日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
\n(二)申领地点:舟山市。
\n(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n(四)申领方式
\n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略)@qq.com。
\n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一)投标开始时间:(略)年9 月(略) 日(略)时(略)分。
\n(二)投标截止时间:(略)年9 月(略) 日(略)时(略)分。
\n(三)投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由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n(四)投标方式:(略)
\n七、开标时间、地点
\n(一)开标时间:(略)年9 月(略) 日(略)时(略)分。
\n(二)开标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由采购单位另行通知。
\n八、现场踏勘
\n(一)现场踏勘时间:(略)
\n(二)踏勘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
\n(三)联系人:叶先生 。
\n(四)联系电话:(略) 。
\n(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A.踏勘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n(六)其他要求
\n请各潜在报价人于(略)年9月(略)日(略)点前将踏勘人信息(公司名称、踏勘代表的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略)@qq.com备案。
\n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n联系人:李先生
\n移动电话:(略)
\n地址:浙江省舟山市
\n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n办公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