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长沙县捞刀河库区供水发电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长沙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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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捞刀河长沙县段治理工程(长沙县捞刀河库区供水发电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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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长沙县湘龙街道、果园镇、黄花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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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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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皓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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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位于长沙县果园镇、黄花镇、湘龙街道,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环保投资(略).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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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如下: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略)%”扬尘措施;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合理选择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的天气条件,尽量安排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同时应控制摊铺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护;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临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高压旋喷灌浆水、塑性混凝土防渗墙泥浆水、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弃渣及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筑材料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运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砂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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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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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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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时间:(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