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全咨管理服务招标公告(2026-JHDHNB-F1004)
| 所在地区: | 重庆-江北-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略)-(略)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全咨管理服务已批准,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项目业主/招标人:(略)
\n资金来源:(略)
\n建设地点:(略)
\n招标范围:(略)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
\n规 模:(略)
\n服务期限:(略)
\n标段划分:(略)
\n招标方式:(略)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n3.1.2企业注册地在大陆范围内,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n3.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3.1.4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开标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单位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同一标段招标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n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3.1.7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n3.1.8投标人须在保密制度、人员管理、场所设置、设备配备等方面满足军队项目管理保密要求。
\n3.2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要求:
\n3.2.1全咨服务项目负责人
\n拟派全咨服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建设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指下列执业资格之一):
\n- \n
- \n
- \n
3.2.2总监理工程师
\n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承担招标人项目期间)。
\n3.2.3其他工作人员
\n- \n
- \n
- \n
除全咨服务项目负责人外,以上其他人员均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实际进场人员,除全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招标代理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交叉重复。
\n3.3其他要求
\n3.3.1投标人及拟派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略)
\n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时和评标时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人员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n3.3.3本项目为军队项目,投标单位中标后,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无条件接受部队保密和政治审查。
\n3.3.4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将没收或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人拒不缴纳的,招标人将予以加重处理。
\n4、购买招标文件
\n4.1报名时间:(略)
\n4.2报名地点:(略)
\n4.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n4.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
\n4.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投标的不需要)。
\n4.3.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4.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有相应延续有关事项的从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n4.3.6保密承诺书(承诺具备满足军队项目保密要求的制度、人员、场所、设备)。
\n4.4报名方式:
\n4.4.1投标人持资料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
\n4.4.2本项目报名费0元。
\n4.4.3报名时限为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含发布当日)。
\n5、审查方式:(略)
\n6、踏勘现场:(略)
\n7、投标保证金:
\n金额:(略)
\n形式:(略)
\n提交截止时间:(略)
\n银行保函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单独递交,复印件并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装)。
\n8、投标文件的递交
\n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待定。
\n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n9、招标公告发布
\n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略)、联系方式
\n招标人:(略)
\n招标人联系人:(略)
\n电话:(略)
\n监督部门联系人:(略)
\n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