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6-09-08 辽宁-沈阳-铁西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铁西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一)管理要求:

所出租车辆的产权归投标企业所有,不允许出租挂靠车辆。投标方应具备精干全面的专业技术队伍和相应的高水平管理队伍。该项目要求派驻1名主管经理。

(二)服务车辆数及服务范围

1、服务车辆数:(略)

2、服务范围:

由采购单位在沈阳市各个行政区设立通勤站点,往返接送通勤至沈北新区沈阳市化工学校,线路为初步拟定为:

(1)一号线:(略)

(2)二号线:(略)

(3)三号线:(略)

(4)四号线:(略)

(5)五号线:(略)

(6)六号线:(略)

3、拟定的线路往返总里程:(略)

(三)服务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5辆((略)座或以上)以及1辆((略)座或以上)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GB(略)《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安全标准,车辆为行驶(略)年(含(略)年)以内的车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签订合同时提供与租赁车辆资质相符的有效的行驶证、保险等证件。

2、中标后,中标方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车辆上有站点标识。到站时间、发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3、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中标方须支付租赁方乘坐此线路全部教职工的出租车费用。

4、合同期限内中标方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5、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中标方应向租赁方说明,并及时调派相同车型的备用车辆为租赁方服务。

6、中标人须保证运营车辆内外整洁,车内环境卫生与消毒消杀工作,须严格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以及属地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新发布的疫情防控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规定。车辆座椅须舒适完好、无破损无污渍;按学校要求在指定位置粘贴学校标志告示牌与宣传标语。

7、中标方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A1型中国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准驾证。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教职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求司机不能酒后驾车及隔夜酒驾车。

8、中标方签订合同时提供每部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料,合同期间中标方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确实需要临时更换司机的,要提前1天通知学校。在合同期内如有司机不能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服务的,学校有权要求中标方处罚司机或更换司机。

9、中标方负责对车辆及时足额投保强制险、第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险种,以上投保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车辆需安装GPS监控系统,保证终端和监控平台在良好状下运行,行驶期间全程视频监控,保留监控记录3年。

(略)、中标方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略)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略)万元以上。

(略)、中标方所提供的车辆产权为其企业所有,如出现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略)、中标方提供的出租车辆及车辆驾驶员,必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和驾驶员的驾驶证、准驾证、所有证件必须合格有效。

(略) 、中标方必须具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一人,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投标文件为依据)

(略)、中标方必须设置安全员至少两人,每周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投标文件为依据)

(略)、中标方必须指定并确保主管经理实时在线,接受校方做出的车辆、司机调度安排。

(略)、教师通勤用车

(1)教师上下班用车,早上到校时间:(略)

(2)校方考核各线路班车运行次数、里程、首站发车时间和到校时间、途中服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实时位置、保证车内外卫生条件、保持车内适宜温度等)以及履行安全卫生防控责任的实际效果等,投标方必须配合并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做出及时调整。

(3)考核发现车辆及司机出现诸如服务达不到管理规定的要求、卫生防疫及安全技术隐患等问题,将给予一次(略)元罚款(在该季度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以合同为依据)

(4)校方与中标方随时确认考核记录,每季度验收通报天数。教师通勤车全年费用将按实际发生天数据实核算。

(四)服务天数

教师通勤用车一年暂按(略)天计算(按实际发生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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