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公园及成语公园共享投篮机经营点位

2026-09-08 广东-惠州-惠城区
所在地区: 广东-惠州-惠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公园及成语公园共享投篮机经营点位
交易信息(成交)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公园及成语公园共享投篮机经营点位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市直 [(略)] (略)号报价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交易编号:GJB(略)-(略)自由报价结束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底价(万元):0.(略)竞买保证金(万元):2
报价幅度(万元):0.(略)报名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成交时间:(略)/9/1 (略):(略)
成交人:长鼎数字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成交价:0.(略)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经营服务点挂牌招租的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具体内容

我单位委托贵中心挂牌招租2项共享经营点位事宜。具体招租条件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为:

1、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公园共享水枪经营点位,实用面积2㎡/处,共3处;允许经营范围:(略)

2、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公园及成语公园共享投篮机经营点位,实用面积(略)㎡/处,共4处;允许经营范围:(略)

(备注:(略)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竞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竞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或年满(略)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自然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必须要求在国内有合法的注册和无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集体必须有一人可承担法律民事责任和无法律纠纷;且与招租方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如果曾与招租方的租赁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竞标。

3、与本公园存在过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的责任人以及其相关联的公司取消竞标资格。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竞标人(公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标公司在参加竞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及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竞标人须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其征信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6、成交候选人资格条件由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采取事后审核。事后审核需核验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个人(自然人)需提供:

·个人身份证

·个人征信报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签字按手印)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本人签字确认)

(2)个体工商户、独立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的材料:

·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营业执照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复印件

·企业征信报告

·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公章)

(3)资格要求与审核处理:

·竞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登记信息为准;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变更经营范围的,均视为不符合竞标要求,取消其竞标及成交资格。

·经事后审核竞得人不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7、出租标的面积:(略)

三、交易方式

1、采取网上竞价方式。

交易标的每次增价的幅度为(略)元递增,以报价高且该报价者为终竞得人。

2、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②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③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④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⑤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⑥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特别说明(请认真阅读)

1、竞标人(公司)必须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公园环境,竞标人(公司)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略)

2、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出租,请意向人员自行到现场核实不动产现状情况;意向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竞租人承诺:(略)

4、竞价人知悉租赁标的的现状(竞价人可联系出租方了解租赁标的现状等情况,若竞价人报名的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本条约定的了解与确认),且已实地勘查租赁标的,并已了解清楚租赁标的的证照情况以及将来能否办理竞价人所需求的相关证照的情况。

5、竞得人接收服务点时,如有必要对该场所标的进行维修的,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在租赁期间,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场地及设备、设施;同时负责对租赁标的及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竞得人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和装修时,其方案及实施过程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出租人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产权的相关证明(届时将由出租方单方出具证明文件)。

6、中标方如需要悬挂经营招牌,必须申报园区审核同意,园区审核后方可悬挂经营招牌,如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悬挂,必须配合园区管理限时拆除经营招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7、在承租期间,若中标方、与中标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及其员工、关联员工,以及中标区域内涉及的顾客相关人员,发生任何因项目相关活动导致的伤害、死亡等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8、在承租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规划、征用或出租方发展需要收回,或因出租方或政府部门需要拆迁改造,或因法律、政策、政府管理措施的调整原因需收回租赁场地时,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限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板、管线、门窗、水电等设施,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承租方对承租期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失火、失盗等非常事件引起的罚款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9、中标经营期3年,签订合同需交经营履约保证金,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略)%收取,以确保竞标人(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租金单价每年度递增5%,本标的无装修免租期,经营权严禁转让、转租或与其他公司合作,一旦发现即视为违约,即终止合同。鉴于甲方经过公开挂牌招租程序选定乙方作为承租人需耗费时间及行政成本,承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至少满6个月。没有经营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属违约,合同终止,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经营满6个月不足(略)个月的终止合同,扣6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略)个月不足(略)个月的终止合同,扣3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略)个月不足(略)个月的终止合同,扣1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期间,乙方若需撤租,必须提前(略)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服务点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五包(注:(略)

(略)、服务点经营禁止事项:(略)

(略)、中标人(公司)经营必须了解物业现状和管线布置情况,不准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不准随意增加用电设备数量超负荷用电。

(略)、本次招租,本单位在职人员、欠费、中标弃标者等失信人员、与公园签订经营租赁合同未到期申请终止合同撤租者、欠费被本单位终止合同者以及在银行征信记录不良者不得参与竞标。如经发现虚假响应参与者,取消其竞标资格;恶意竞标的取消竞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并对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竞价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略)、竞标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竞标保证金(交款人与竞标方名称须一致),严禁委托第三方代为缴纳,若出现违反此规定的情形,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略)、我单位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交易标的所在地省市相关规定中止或撤回交易。

(略)、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略)、请竞价参与人特别注意,本项目(标的)竞价人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竞价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候选人的资格条件由委托方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进行事后审查。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请成交候选人3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委托方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提交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标)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按期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书后,请成交候选人5个工作日内携带资格审查合格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正式成交手续,逾期不进行成交手续的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请竞价人参与交易前,务必认真审阅本项目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如有疑义的,应事前做好充分咨询调查,确认符合资格。一经参与报价,即视同竞价人已完全清楚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同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略)、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略)、本说明中列明的事项,由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事后审核,如中标人审核不合格则中标结果无效,服务点经营权重新挂牌交易。

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或委托方主管部门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特别提醒

合同范本、竞得人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七、声明

1、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为准。

2、意向竞价人可与委托方联系到标的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惠州市金山湖公园服务中心,委托方联系人:(略)

相关附件:(略)
来源:(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时间:(略)

(略)-(略)-(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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