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08 辽宁-沈阳-新民市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新民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阜新市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阜新市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略)-(略)-(略)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大数据监督系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人:(略)

(三)服务范围:(略)

(四)服务期限:(略)

(五)项目性质:(略)

★二、服务目标

完成6县区(略)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数据标准化治理、市级系统部署、五级网络互联互通、全覆盖分层培训与全周期数据质量整改,实现数据入库质检零差错、市、县、乡、村四级人员熟练操作、系统稳定运行,通过市、省两级核验。量化要求:(略)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六项服务,具体内容及人员配置如下表:

序号 服务模块 人员配置 主要服务内容
1 项目管理(市级统筹) 驻场团队5人:(略) 全流程统筹协调;编制实施方案与推进计划;组织调度会议与问题闭环管理;风险预判处置与需求变更管理;配合验收、绩效评价与审计
2 数据治理与入库(市级) (略)人:(略) 敏感数据脱敏与涉密数据隔离;五级行政区划基底库建设;土地确权、遥感影像、图斑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清洗整合入库与质检纠错;地图与数据服务发布
3 系统部署与集成(市级) 7人:(略) 政务云资源规划与核验;五级政务网络联调;系统部署与适配;接口集成对接;账号权限分级配置;7×(略)小时监控运维与合规测评配合
4 线下技术支持与培训(6县区+(略)个乡镇点位) 主讲培训师、实操助教(培训分3阶段,每阶段1名主讲、2名助教驻场3天) 6县区集中培训及(略)个乡镇点位巡回实操教学;分层培训课件开发;现场实操带教与上机考核;未通过人员补训;培训档案归档
5 线上技术支持与培训(6县区全覆盖) 每县区:(略) 7×(略)小时在线答疑与工单流转;疑难问题远程处置;线上直播录播培训及轻量化物料制作;系统帮助中心运营;月度运营报告
6 数据采集和问题整改(6县区全覆盖) 每县区:(略) 数据质量巡检与三级问题清单;AI智能批量核验与人工复核;整改台账管理与督办闭环;现场抽查核验;整改成果统计与验收资料筹备
★四、人员管理要求

服务人员固定在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全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农村资产、农户隐私数据承担永久保密责任;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服务力量,不得缩减配置。

★五、实施进度

第1—7天(筹备启动):(略)

★六、验收要求(一)验收组织与流程

采购人牵头组建验收小组,按“提交申请—资料初审与现场核查—抽样核验—出具意见”流程组织验收;全部达标出具合格报告,存在轻微缺陷限期7日整改复验,重大不达标不予验收。

(二)量化验收标准

1.部署集成:(略)

2.数据治理:(略)

3.培训服务:(略)

4.数据整改:(略)

5.交付物:(略)

★七、其他要求

(一)转包分包:(略)

(二)质量与风险:(略)

(三)绩效考核:(略)

(四)保密与权属:(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略)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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