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加固项目采购公告

2026-09-09 江苏-南通-如东县
所在地区: 江苏-南通-如东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通州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加固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加固项目 JSZC-(略)-NTJR-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通州区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加固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提供(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6.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3.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3.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3磋商当天响应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略)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响应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苏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磋商无法进行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相应时间。

4.响应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对项目需求部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采购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6.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a.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b.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7.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a.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b.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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