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2026-09-08 广东-深圳-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8日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信息来源:(略)视力保护色:

  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用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求知东路北侧,规划一路西侧(普门科技总部大厦北侧),宗地号为A(略)-(略)。该项目于(略)年5月(略)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LA-(略)-(略)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总平面图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修改内容

  (一)绿化轮廓局部调整;

  (二)屋顶平面布局局部调整;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局部调整。

  调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略)年9月9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略)

  2.湾区激光谷大厦项目现场

  地址:(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略)年9月(略)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略)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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