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 项目编号 | A(略)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 |
| 标段编号 | A(略) | 标段名称 |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监理 |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A(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数据审批〔(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建康养实训楼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校区内西南区域预留空地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康养实训楼,包括教学实训用房、门卫及地下人防工程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室外管线、围墙、绿化景观等,地上计容面积约(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配套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装饰、水电安装、消防、通风、智能化、电梯安装、设备材料采购、室外配套等)。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在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内,本项目监理单位技术总工须服从安排,对本投标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图纸内审。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说明:(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略)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略)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数据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素的,须另行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如多份证明材料所载建筑面积不一致,评审时以数值小者为准。 (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主体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if !supportLists]4.[endif]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if !supportLists]5.[endif]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说明:(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提供有效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业绩要求 (略)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备注:(略)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数据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素的,须另行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如多份证明材料所载建筑面积不一致,评审时以数值小者为准。 (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主体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低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略)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现金形式:(略) (2)非现金形式: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六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投标报价:(略)分 监理方案:(略)分(含总监理工程师答辩2分) 项目监理机构:(略)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奖项:/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分:8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if !supportLists]1、[endif]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略)%。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略)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高价和两个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略)分 2.2.3(2) 监理方案(暗标) 暗标具体规定:本工程技术标(监理方案)采用暗标,A4篇幅,电子投标文件内的“监理方案”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字,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可以设定目录,分栏数为一,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 、水印等标记,不得出现修改和行间插字、彩色显示内容或其他标记,可以引用图表、图框、图片(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要求),但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如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编制的,按无效标处理。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总监答辩)。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页,每超过1页的,扣分。 (说明:(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2分) 具体内容包括:(略) 不超过(略)页 2分 ?进度控制方案(2分) 具体内容包括:(略) 不超过(略)页 2分 ?投资控制方案(2分) 具体内容包括:(略) 不超过(略)页 2分 ?安全控制方案(2分) 具体内容包括:(略) 不超过(略)页 2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1分) 具体内容包括:(略) 不超过(略)页 1分 ?其他(1分)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等。 不超过(略)页 1分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 对拟派总监答辩,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1.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每题1分,满分2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2道题目),对拟派项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2.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且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否则,项目总监答辩分为0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总监委任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到达南通市工农路(略)号政务中心裙楼4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签到并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书面形式进行。 注: ①拟派项目总监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总监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未提供核查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总监答辩不得分。 ②本工程项目总监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将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项目总监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③如有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更改答辩方式,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④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现场答辩的终得分为所有技术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⑤未参加拟派项目总监答辩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分 2.2.3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为(略)年(含)以上的得1分;执业年限在(略)年(含)-(略)年(不含)得0.5分;执业年限在5年(含)-(略)年(不含)得0.3分;其余的不得分,本项多得1分。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多2分。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得1分; 说明: ①提供相关证书,注册类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不提供或不满足均不得分。 ②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中发证或批准日期计算。 ③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分。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 1、拟派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仅1人参与计分):(略) 2、拟派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仅1人参与计分):(略) 3、拟派造价工程师(仅1人参与计分):(略) 注: ①提供相关证书,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 ②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分。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否则不得分。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 ③拟派人员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9分 特别提醒:(略) 2.2.3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分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评审(4分) (略)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高得4分。 备注:(略)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建筑面积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数据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等评审要素的,须另行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或经原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如多份证明材料所载建筑面积不一致,评审时以数值小者为准。 (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主体库获取,否则不予加分。 (5)资格审查业绩满足要求的参与加分。 4分 2.2.3 (6) 奖项 说明:(略)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分 2.2.3 (7) 其他评分项: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监理)信用得分*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略) ②未参加南通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8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主体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紫琅路(略)号五山荟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 坊2号楼路(略)号新星商厦(略)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人:朱仲英 电话:(略)-(略) 电话:(略)-(略)-(略)、(略) 传真:/ 项目负责人:朱仲英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ntgs(略)@(略).com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略).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标前现场查看表.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