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和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中标方需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采购要求为准,。 5.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服务人员(配送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6.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信息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略).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略).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当日价格。 (略).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合格标准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投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协议自动终止: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供应能力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供货的; (4)因供应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6)投标人供货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供货延误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达到2次。 (7)投标人质量违约。 (8)投标人价格违约。 (9)投标人违反保密协议规定或在配送时违反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略))其他违约行为。 ((略))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 (略).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在供货验收时应出示质量检测报告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二、分类质量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食材种类:(略) (二)质量标准要求 1.肉类质量标准:(略) 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无淤血及毛发。所配送肉类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肉类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肉类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 2.水果、蔬菜类质量标准:(略) 所有蔬菜必须要有食品检疫证明,每批次检疫证明要与实际运送的相符。蔬菜要水分充足,根粗、茎壮、叶肥。无腐烂变质、异味、黄叶、虫眼、黑斑、或者其他变异病虫害。要确保蔬菜的完整性,不得分割,蔬菜的茎、根保持新鲜,无折断。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蔬菜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水果类符合GB/T(略).(略)-(略)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3.水产类质量标准:(略) (1)水产类:(略) (2)半成品及冻货类:(略) 4.家禽类质量标准:(略) 禽肉要求:(略) 5.粮油质量标准:(略) (1)大米:(略) (2)杂粮:(略) (3)面粉(含低筋油条面):(略) (4)食用油:(略) 6.蛋类质量标准:(略) 蛋类:(略) 7.调料类质量标准:(略) 调料类:(略) 8.豆制品质量标准:(略) 豆制品:(略) 9.酱腌菜类质量标准:(略) (略). 肉类标准:(略) ★三、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略):(略) 2. 配送时间: 每天5:(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要保证海鲜运到后的新鲜度。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5)中标人需为所投包组配备运输车辆至少3辆。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中标人需要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采购人有权对食材进行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换(补)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折扣后单价及折扣后总金额等内容】上签名确认并加盖中标人公章,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服务需求中提出的所有执行标准,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均按新的标准执行。 六、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略)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及条件: 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结算。 2、按月支付。次月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申请并附详细费用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当月付清。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热线支持:(略) 现场支持:(略) ★报价要求:(略) 注:(略) ★结算方式: 1.实际结算以当日配送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例如:(略) 结算价按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售价×中标费率×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中未列出,则按照沈阳市各大批发市场批发价中间价的(略)%及沈阳市地利生鲜当日公布的会员价,冷冻水产品、调理品及半成品参照沈阳市于洪水产市场批发价格。 3.对于其他情况,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共同到市场询价,共同协商确定结算基准价格;协商不成时,以采购人终确定的基准价格为准。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同: 1.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经营服务合同行为的。 2.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 3.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4.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5.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且与食材直接相关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8.合同期内,如学校上级主管部分进行食材配送集中采购招标,本项目终止。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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