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龙岗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 | 项目类型 |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 | 批准文号 | /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城街道和坪地街道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略) | 使用林地期限 | / |
采伐株数 | 8 | 优势树种 | 其他硬阔、桉树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深圳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和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现场 |
二、公示时间
(略)年9月9日至(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略)
2.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4.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5.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现场
地址:(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略)年9月8日
附件下载龙岗区防灾减灾综合监测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