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比选邀约

2026-09-10 辽宁-沈阳-和平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和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比选邀约

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项目比选邀约

一.比选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取比选方式,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项目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略)“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略)

1.合格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符合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现场购买方式:(略)

在线购买方式:(略)

注:(略)

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略)

六.比选活动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七.其他

项目预算金额:(略)

服务期限:(略)

注:(略)

八.监督部门

比选活动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盖州市税务局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九.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邮 编:(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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