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预告知书(深坪住保租告知〔2026〕11号)的公告
2026-09-10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坪山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预告知书(深坪住保租告知〔(略)〕(略)号)的公告
康膝生物医疗(深圳)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在承租聚龙花园二期4栋(略)号房期间,存在连续两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情形,已违反《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深圳市坪山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本单位已向你公司发出《缴纳租金和违约金催告书》,要求你公司履行缴交房屋租金和违约金的义务,你公司至今仍未履行。
本单位已于(略)年8月(略)日向你公司作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预告知书》(文号:(略)
一、向你公司收取暂计至(略)年7月(略)日欠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略).(略)元(大写:(略)
二、解除(略)年1月与你公司签订的《深圳市坪山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项下1套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关系,合同编号:(略)
三、不予返还聚龙花园二期4栋(略)号房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略).(略)元(大写:(略)
因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送达有关文书,本单位现依法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预告知书》(文号:(略)
如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略)年9月(略)日
相关稿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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