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2026年度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湖北-武汉-江汉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 发布时间:(略)
- 来源:(略)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已承汉宜改扩建、平宜改扩建、麻阳高速北延线等多个二期路面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项目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本部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所属项目分布于湖北省内不限于孝感、黄梅、黄冈、恩施、宜昌、十堰、荆门、鄂州、荆州、随州等地区,根据各项目进度需求,需对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进行集中采购,具体实施地址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划分 4 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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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燃料类型 |
规格 |
沥青混合料生产数量(万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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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 |
煤制气 |
煤粉热值≥(略)大卡/kg |
(略).(略) |
鄂东、南片区(包含武汉、咸宁、黄冈、黄梅、鄂州、黄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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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合同包 |
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 |
煤制气 |
煤粉热值≥(略)大卡/kg |
(略).(略) |
孝感片区(包含随州、孝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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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合同包 |
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 |
煤制气 |
煤粉热值≥(略)大卡/kg |
(略).(略) |
鄂西北、江汉片区(包含荆门、荆州、潜江、仙桃、天门、襄阳、十堰所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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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合同包 |
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 |
煤制气 |
煤粉热值≥(略)大卡/kg |
(略).9 |
鄂西南片区(包含宜昌、恩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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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略) (1)某项目跨两个片区,以项目部办公驻地所在片区确定对应片区。若对应片区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调动其他片区供应商直接供应,价格按对应片区价格予以结算。 (2)合同中所约定的生产数量为暂定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否则按合同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终结算数量以甲方终签收的沥青拌合站磅房称重的成品沥青混合料及预拌碎石磅单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合同暂定数量或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4)不含税单价为沥青拌合站生产每一吨混合料所耗燃料的综合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燃料、燃料运输、锅炉保温、主燃烧器改造(可油可气)、提供技术支持、整套设备安拆与进出场费、煤棚搭建、设备清洁、安装调试、改造设备操作、安评、消防、环评、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工资、保险、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等全部费用,并应承担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因溢料及石料含水量等原因造成的燃料损耗。 (5)若因乙方环境保护排放不达标或其他原因导致煤制气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时,需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提供轻质油或柴油等作为煤制气的替代燃料,轻质油质量必须符合SH/T(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燃料油》中的要求,且热值大于(略)大卡/g,每生产一吨混合料,轻质油使用量≤7.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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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供货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工程完工为止,具体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2.4 供货地点: 具体以片区项目经理部通知为准 。
2.5供货期限
本次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供货期限计划为1+1年((略)个月),首年供货周期暂定为(略)年8月至(略)年7月。具体供货开始日期以采购人所属片区需求项目经理部通知为准。后续1年续签方式为本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采购人将组织接受供货的单位(项目)对成交人的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供应质量、供应时效性、供货负责人人员素质、履行承诺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标准,所有供货项目的评分平均值作为终评分,评分规则按照合同约定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供应质量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若终评分≥(略)分(良好)则续签一年,若终评分<(略)分(良好),则不续签。若成交人不愿续签下一年度沥青拌合站生产燃料供应合同,应该在合同结束前2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本次采购不允许转包、分包,采购人一旦发现成交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严重将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质量标准:
2.6.1 燃料为煤制气(原料为煤粉),排放浓度限值需达到GB(略)-(略)《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配套设备需提供相应设备的产品合格证。
2.6.2燃料为轻质油需符合SH/T (略)-(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燃料油》中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供应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同一供应商多可以同时对 4个合同包提出申请,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但多允许成交2个合同包;供应商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利益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低的原则)确定候选供应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低要求):(略)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略)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略))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略))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略)元/合同包,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5本项目线上递交响应文件,但需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到达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略)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略)楼)。如开标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3家或3家以上,则授权委托人自行离去。
6.评审办法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法。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等于2家时,采购方式为竞争谈判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法。
(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等于1家时,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龚家铺(略)号
邮编: (略)
联 系 人: 余女士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略)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略)楼
邮政编码: (略)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异议渠道:(略)
附件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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