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消防一体化改造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我单位拟对\r\n安防消防一体化改造项目\r\n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r\n\r\n一、项目名称:(略)
\r\n二、项目概况:(略)
(一)项目编号:(略)
\n\n(二)项目预算(高限价):(略)
\n\n(三)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n\n(四)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n\n(五)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略)%,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r\n\t\r\n\r\n三、技术参数、要求:(略)
详见附件。
\r\n\r\n四、公示时间:(略)
\r\n五、反馈渠道
\r\n\r\n \r\n \r\n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n\n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n\n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n\n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r\n \r\n\r\n六、其他补充事宜
\r\n\r\t\r\t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n\n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n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n\n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n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n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n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n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n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n\n9.投标(报价)供应商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安防监控或总体集成)或**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二级以上。
\r\r\n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r\n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r\n联系人:(略)
\r\n办公电话:(略)
\r\n移动电话:(略)
\r\n\r\n\r\n 传真:(略)
\r\n地址:(略)
\r\n监督联系方式
\r\n项目监督人:(略)
\r\n办公电话:(略)
\r\n移动电话:(略)
\r\n\r\n(略)年(略)月(略)日
\r\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