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6-JWSHCM-G3001)

2026-09-11 重庆--
所在地区: 重庆--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某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略)-JWSHCM-G(略))

\n某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谈判公告\n

1.招标条件

\n

本谈判项目某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报价申请。

\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

2.1 项目名称:(略)

\n

2.2 项目编号:(略)

\n

2.3建设地点:(略)

\n

2.4谈判项目(标段)控制价:(略)

\n

2.5计划工期:(略)

\n

2.6谈判范围:(略)

\n

2.7质量要求:(略)

\n

2.8集中踏勘:(略)

\n

3.报价人资格要求

\n

3.1报价人资质条件:

\n

3.1.1报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无“三资”背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n

3.1.2报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n

3.1.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

3.1.4报价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

3.1.5报价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及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略)

\n

3.1.6报价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略)

\n

3.1.7报价人不在采购人上级机关和本级单位黑名单库内;

\n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

3.1.(略)报价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门户:(略)

\n

4.资格审查方式

\n

4.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人均可以参加。

\n

5.报价申请报名、谈判文件的获取

\n

5.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略)

\n

5.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略)

\n

5.2.1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n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n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n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承诺书;

\n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材料;

\n

(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n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n

5.2.2领取方式:

\n

供应商采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略)@QQ.COM

\n

5.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n

5.4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n

6.报价文件的递交

\n

6.1递交文件开始时间:(略)

\n

6.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略)

\n

6.3报价地点:(略)

\n

6.4报价方式:(略)

\n

6.5报价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n

本次谈判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

8.联系方式

\n

联 系 人:(略)

\n

电 话:(略)

\n

监 督 人:(略)

\n

电 话:(略)

\n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