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12355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告

2026-09-11 广东-汕头-
所在地区: 广东-汕头-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1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为进一步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公益服务体系,做实做细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工作,助力青少年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团市委、市少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略)“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服务项目。

一、服务项目

(略)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

(略)年9月至(略)年8月

三、服务对象

小学至初中阶段少先队员群体

四、项目经费

4万元

五、项目目标

围绕(略)青少年服务中心“倾听心声、维护权益,专业服务、关爱成长”服务理念,培育壮大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强化(略)线下阵地法律、心理核心服务功能,为青少年提供线下一对一咨询服务,广泛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六、项目内容

开展(略)心理健康宣传推广活动,组建专业心理咨询师宣讲团队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不少于(略)场,开展市、县级(略)志愿者培训不少于3场,宣传主题包含但不限于:(略)

活动形式应符合青少年服务需求和成长特点,结合心理健康月、中高考、开学季、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线上线下开展“阳光成长·(略)倾听心声”心理健康巡讲活动、“轻松备考·(略)与你同行”中高考减压行动、开展“对学生欺凌说‘不’”心理健康知识巡讲、(略)关爱留守未成年人帮扶活动。加强(略)权益维护教育宣传,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专题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广东省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条例》《未成年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进行普法和释义,提升少先队员的法律素养。

七、申报资质

1.申报机构须是在广东省或汕头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含民办非企业范围(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

2.申报机构应满足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工作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条件。  

3.申报机构须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要的人员基础、资源基础、专业服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其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所需的能力。

4.申报机构须为项目配备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工作人员需持心理咨询专业资格证书,按照“专人专项”原则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5.近两年参与我市各级团组织开展的青少年服务项目及心理咨询服务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申报时需附上相关事迹材料。

八、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略)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服务项目的请于9月(略)日(周日)前将项目计划书和相关事迹材料、工作人员(含聘用专家)简介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发送至工作邮箱(xxb(略)@(略).com),联系电话:(略)

本活动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所有。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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