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国道241线公路改线卜宜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石渣拍卖公告

2026-09-14 山西-晋中-榆次区
所在地区: 山西-晋中-榆次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晋中产交〔(略)〕第(略)号

晋亿信拍公字〔(略)〕第(略)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二:(略)

注:(略)

标的四:(略)

注:(略)

特别提示:(略)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

1.拍卖时间:(略)

2.拍卖地点:(略)

3.拍卖方式:(略)

三、标的展示及现场勘察:

1.展示时间:(略)

2.平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4.展示地点:(略)

重要提示:(略)

四、竞买登记手续:(略)

2.线上报名:(略)

账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行 号:(略)

说明:(略)

3.特别提示:(略)

五、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六、网络竞价:(略)

七、联系人: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核查,其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平遥县自然资源局)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移交标的。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2%)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拍卖成交价×2%)将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拍卖成交后无论买卖双方发生任何纠纷,该拍卖佣金及交易费不予返还。

4.拍卖标的移交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为国道(略)线(平遥香乐至沁源后沟段)公路改线工程卜宜段施工产生的废弃石渣,分两个场地独立拍卖,各标的对应堆放场地及估算方量详见拍卖标的清单。上述方量为作价评估报告估算数值,竞买人应自行实地踏勘核实实际存量,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方量估算口径。

本次拍卖标的存在前期看护及拍卖后的监管工作监管看护费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小写:(略)

(2)本次拍卖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抵作部分成交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原账户。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两年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全部标的清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若两年清运期限届满,买受人仍未完成全部废弃石渣清运的,买受人应提前三个月向平遥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延期,是否准予延期由平遥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本次拍卖各标的按固定总价成交,成交价款以拍卖成交价为准,不设过磅计量环节,不存在多退少补。无论实际清运方量与估算方量是否存在差异,成交总价均不作调整,价款不退不补。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拍卖人一次性结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

(4)买受人在拉运清运环节,须对该标的对应场地范围内全部废弃石渣进行整体接收与拉运,不得对石渣进行挑拣、筛选或选择性拉运,无论石渣品质、粒径是否存在差异,均需按标的完整堆放范围完成全部清运工作,确保标的无遗漏、无剩余。若买受人违反此要求,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略)

(5)平遥县卜宜乡人民政府配合平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标的移交、清运监督及验收事宜。

(6)因本次交易所涉款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委托人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向买受人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

5.自委托人完成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责任、权利及风险均视为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标的物的保管,此后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第三方侵权等)导致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中,拍卖人的职责为依法组织本次拍卖活动、促成成交。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及本公告约定的相关费用后,即视为拍卖人及产权交易中心完成本次拍卖项目的全部工作,本次拍卖程序终结。此后标的的移交、清运、监管、验收、延期审批及与买受人之间的后续协调等事项,均由委托人(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及平遥县卜宜乡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拍卖人及产权交易中心不再参与,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清理工作和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买受人在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中,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7.本次拍卖标的为委托人已经封存的地面堆放的废弃石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私自采挖堆放场地以外的其他资源、不得私自采挖原山体及荒沟、荒坡。否则,委托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8.拍卖文件所述数量为委托人提供的中岩辉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道(略)改线工程卜宜段废弃石渣作价评估报告》估算的方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意向竞买人在公拍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略).拍卖成交时,公拍网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成交价款×0.(略)%),请按公拍网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略).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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