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6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闽侯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略)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宗地(略)-(略)号 | 南通镇 | (略)㎡(合8.(略)亩) | 拍卖 | 加油站用地((略)) | FAR≤0.5 | D≤ (略)% | GAR≥(略)% | H≤(略)米 | (略)年 | (略) | (略) |
二、竞买人范围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二)凡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下午4:(略)
四、出让方式:(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略)
2.拍卖地点:(略)
六、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上午9:(略)
2.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略)
3.有意竞买者须完成网络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交三项手续,方才具备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略)
3.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4.竞得人应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放工作并经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件资料,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得自行处置,由县政府指定单位处理。
5.给付成交价款方式:(略)
6.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两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但契税、印花税、绿地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登记费均不含在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7.上述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略)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竞得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8.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略)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略). 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略).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略).报名前竞买者须按以下的账户缴交竞买保证金:
(1)人民币汇入账号:(略)
(2)外汇汇入账号:(略)
(3)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到以下数字人民币钱包:
①开户行:(略)
钱包名称:(略)
钱包编号:(略)
②开户行:(略)
钱包名称:(略)
钱包编号:(略)
(略).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联系电话:(略)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略)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略)-(略)
网 址:(略)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略)日
(略)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