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石门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甘肃-陇南-武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陇南市武都区石门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南市武都区石门镇整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陇南市生态环境局以陇环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略)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略)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陇南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易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建设地点:(略) 4、建设规模:(略) 2、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上白杨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5、标段划分:(略) 6、计划工期:(略) 7、招标范围:(略) 8、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略)年-(略)年或(略)年-(略)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略)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通过“陇南市(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八、监督单位 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电话:(略) 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