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监管]【琴川街道】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监理(重发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常熟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项目名称)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监理(重发公告)(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晟通智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熟市晟通智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略)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类型:(略)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5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2.7监理服务期:(略)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略)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略)
(注:(略)
□3.4.2其他:(略)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略)
8.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
8.7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8.9本次招标为常熟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项目监理(重发公告),监理范围内新建总建筑面积约(略) 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略) 平方米,大单体建筑面积约(略).(略)平方米,地上高:(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重发公告原因:(略)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略)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监理方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封面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法定代表人申明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承诺书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资格审查附件 | 符合第二章“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1.1要求,其中申请人简介和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不需要评审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监理方案:(略) 项目监理机构:(略)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略) 类似工程业绩:(略) 奖项:(略) 其他:(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四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三:(略) ?方法四:(略)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略)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高价和两个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略)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略)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质量控制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略)页 | 5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4页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4页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5页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3页 | 3分 | |
?现场组织与协调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2页 | 3分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 ①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1分,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②总监专业为:(略) ③总监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⑤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在(略)年(含)及以上的得1分,执业年限在5年(含)至(略)年的得 0.5分,否则不得分。 注:(略) (2)总监执业年限时间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批准时间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5分 |
监理机构人员 | 2.专业监理工程师 ①本工程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其中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不受限)),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②所配备的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与要求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相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的得3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 ④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3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注:(略) ⑤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注 :(略) ⑥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1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5分,其余不得分。 注:(略) 2、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中有人满足对应得分条件的即可加分。 3、本小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终得分=①+②+③+④+⑤+⑥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略) | (略)分 |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配备有经纬仪、水准仪、GNSS接收机、砂浆回弹仪、砼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钢筋位置测定仪)的得满分(8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略) | 8分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有一个得2分,高得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在投标单位时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一个得4分,高得4分。 企业及总监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 (1)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竣工验收证明; (4)监理合同证明材料:(略) 说明: A、本工程的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的类别为:(略) B、本工程的企业、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略) C、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略) D、如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略) 注:(略) (2)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略)%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计取。 (4)资格审查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此评分项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可重复计取。 | 8分 | |
2.2.3 (6) | 奖项 | / | /分 | |
2.2.3 (7)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略) 评审标准:(略) | 2分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略) | 0分 | |||
备注 | 1、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仅限于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及奖项若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则本工程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及奖项的得分不计入。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年1月(略)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可以使用电子注册证书。 5、若拟派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则资质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a. 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b.电子证书有效期限为(略)天,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无效;c.电子证书中无手写签名的,电子证书无效【注:(略) 6、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执行。 7、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文件要求执行。 | |||
说明 | 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完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配备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专业为准。如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所学专业”和“培训专业”中有一个专业满足即认可。 3、房屋建筑类的专业分类包括:(略) 市政公用类的专业分类包括:(略) 安装类的专业分类不作要求。 4、配备人员专业与评分细则要求专业在文字表示上不一致的专业,评标时均不予认可。 | |||
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名。 ?是 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①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 ②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 ③当有效投标≤3家时,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如下: ③-1当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名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取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③-2当有效投标小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名为拟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招标人应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进行评标结果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不排序中标候选人资格后: ?继续定标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中标候选人 4、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
4.2 | 定标标准 | 1.定标方法为: ?票决法:(略) □集体议事法:(略) 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略) 3.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略)%(含)~(略)%(含)范围内,则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此项评价等次均为优。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略)%(含)~(略)%(含)范围外,则进行价格竞争,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低的评价等次为优,投标报价次低的为次优,依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①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的项目监理机构得分按高到低进行排名,得分高的为优,得分第二高的为次优,得分第三的为第三优,以此类推(得分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②按总监在投标单位时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有1个(或以上)类似业绩的评价等次为优,其余为次优。 定标委员会对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两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比较,评价等次“优+优”的为优,评价等次为“优+次优”的为次优,其他组合均为第三优。 注:(略) 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②监理合同; ③竣工验收证明; ④监理合同证明材料:(略) 受监工程类似指标以①《中标通知书》或②监理合同中标明的为准。 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略) 如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略)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单位仅需在电子标书中上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未完整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扫描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不予认可。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新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企业信用分得分在(略)分(含)至(略)(含)分的单位为优;企业信用分得分在(略)分(不含)至(略)(含)分单位为次优;企业信用分得分在(略)分(不含)以下单位为第三优。 4、监理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作出评价。方案整体内容详尽的为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的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的为第三优,以此类推。 5、投标人履约能力和水平 企业履约评价表(表格自拟)(包含投标单位已完工或在监工程项目说明、信誉、监理能力、质量、进度、服从管理、劳务纠纷等方面),需提供有效的甲方经办人姓名及经工商注册的固定电话。本项限评3个。 4.定标会 定标会程序: 1.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 2.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 3.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 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定标会应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略) 5.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6.重新定标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 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4.3 | 定标方法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