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6-JKCZHZ-W3001)
| 所在地区: | 重庆--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n一、项目名称:荣誉墙采购项目
\n二、项目编号:(略)-JKCZHZ-W(略)
\n三、项目概况:
\n\n| \n 序号 \n | \n\n 采购内容 \n | \n\n 技术要求 \n | \n\n 计量单位 \n | \n\n 数量 \n | \n\n 交货时间 \n | \n\n 交货地点 \n | \n\n 备注 \n | \n
| \n 1 \n | \n\n 荣誉墙采购项目 \n | \n\n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n | \n\n 座 \n | \n\n 1 \n | \n\n 合同签订后,于(略)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n | \n\n 广东省惠州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n | \n\n / \n | \n
| \n 说明 \n | \n\n 1.供应商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n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n3.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n | \n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n2.项目预算:人民币(略).(略)万元;
\n3.高限价:人民币(略).(略)万元;
\n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按成交供应商的后报价执行。
\n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n(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n(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n(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n(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n(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n(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n(九)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登记。
\n(十)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n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n(一)申领时间:(略)年9月(略)日至9月(略)日,每日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
\n(二)申领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n(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n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n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发布谈判公告前4个月内(不含发布谈判公告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n(四)申领方式
\n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n邮件主题:(略)
\n邮件内容:(略)
\n邮件附件:(略)
\n申领谈判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略)@qq.com,详情联系方式:刘先生 (略)。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现场判定为准。
\n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n- (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n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n(三)报价地点:详见《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四)报价方式:(略)
\n注:(略)
\n七、谈判时间、地点
\n(一)谈判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n(二)谈判地点:详见《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八、现场踏勘
\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n九、标前答疑会
\n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n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n十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n联 系 人:刘先生、张女士
\n移动电话:(略) 、(略)
\n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n项目监督人:牛先生
\n移动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