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采暖期高新热源厂粉煤灰、灰渣(底渣)不落地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4 吉林-长春-南关区
所在地区: 吉林-长春-南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略)-(略) 采暖期高新热源厂粉煤灰、灰渣(底渣)不落地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略)-(略) 采暖期高新热源厂粉煤灰、灰渣(底渣)不落地外运处置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序号

处置类目

预估处置数量

项目地点

高限价单价

1

粉煤灰

约 (略) 吨

(以实际发生为准)

高新热源厂

(略)元/吨

2

灰渣(底渣)

约 (略) 吨

(以实际发生为准)

高新热源厂

(略)元/吨

注:(略)

2.3服务期:(略)

2.4服务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终端处置需提供环境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略)-(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4万吨的存储消纳场地。(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今)具备粉煤灰外运处置及炉渣外运处置类似业绩各一项。

3.5 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的运输、消纳、处置能力,提供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近三年((略)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行政处罚;

3.7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 投标人运输、消纳、处置粉煤灰、炉渣必须符合国家环保、国土、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并承担相关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略)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4.2招标文件(略)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略)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来源:(略)

初审:(略)

复审:(略)

终审:(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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