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2026-09-14 北京--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略)

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本金:(略)

债权情况:(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8,(略).(略)万元,利息(略),(略).(略)万元,其他费用(略).(略)万元。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聊城地区。2户债权如下:

单位:(略)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利息

费用

贷款方式

是否诉讼

1

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

4,(略).(略)

5,(略).(略)

(略).(略)

保证及抵押

2

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略).(略)

4,(略).(略)

(略).(略)

保证及抵押

合计

8,(略).(略)

(略),(略).(略)

(略).(略)

每户债权情况:(略)

户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贷款本金4,(略)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怀霞、李贵杰、李洪达对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该债权已经法院确权并执行,该债权为有效债权。截止(略)年8月(略)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息(略),(略).(略)万元,其中本金4,(略)万元,利息5,(略).(略)万元,其他费用(略).(略)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山东金鼎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3月(略)日,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柳园北路新东方广场五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启峰,现股东为黄启峰,持股比例为(略)%,登记机关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信用代码(略)L,注册资本(略)万元,已实缴。经营范围:(略)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4月(略)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二)自然人保证人:(略)

1.李贵杰,山东聊城人;

2.张怀霞,山东聊城人;

3.李洪达,山东聊城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柳园办事处利民路北、花园路西的利民药业商办楼,抵押部分为该商办楼1、6、7层及地下车库,地上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下面积(略).(略)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略).8平方米(房产证号聊房权证柳字第(略)号、土地证号聊国用(略)第(略)号柳变(略)号),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略)

五、诉讼情况

聊城农商行(略)年4月(略)日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起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略)年6月(略)日下达案号为((略))鲁(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略)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聊城农商行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已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于(略)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案于(略)年1月(略)日终结执行,案号((略))鲁(略)执恢(略)号。

第二户 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贷款本金3,(略).(略)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张怀霞、李贵杰、李洪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截止(略)年8月(略)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息8,(略).(略)万元,其中本金3,(略)万元,利息4,(略).(略)万元,其他费用(略).(略)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山东聊城万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1月(略)日,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聊堂路(略)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书华,现股东为李书华,持股比例为(略)%,登记机关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信用代码(略)P,注册资本(略).(略)万元,已实缴。经营范围:(略)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4月(略)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二)自然人保证人:(略)

1.李贵杰,山东聊城人;

2.张怀霞,山东聊城人;

3.李洪达,山东聊城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聊城利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柳园办事处利民路北、花园路西的利民药业商办楼,抵押部分为该商办楼2-5层,面积(略).(略)平方米,(房产证号聊房权证柳字第(略)号),他项权证:(略)

五、诉讼执行情况

聊城农商行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起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略)年(略)月(略)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略))鲁(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借款人偿还本金(略)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对抵押物在高额4,(略)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聊城农商行已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案于(略)年1月(略)日终结执行,案号为((略))鲁(略)执恢(略)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略)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中,主从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债权已诉讼确权且已执行;涉及的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且为独门独院,利用率高。

处置方式:(略)

交易对象:(略)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略)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处置方式:(略)

交易条件:(略)

公告发布日期:(略)

有效期限:(略)

合作意向:(略)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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