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云南省分公司对昆明俊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对昆明俊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对昆明俊地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略)年8月(略)日(处置基准日),债权总额(略),(略).(略)万元,其中:(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昆明俊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略)月(略)日,注册资本(略)万元(实缴),法定代表人赵合梅。主要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登记状态:(略)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云南泽珲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略)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务金融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共同还款人
朱文东、云南泽珲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承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经于(略)年9月(略)日取得昆明市中级人民下达的((略))昆民四初字第(略)号《民事调解书》。(略)年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经终本。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略)
二、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地址:(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