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预征选四川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政策参与主体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市中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0日 |
内江市市中区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销售主体:
四川省拟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品工作。扩品种类包括:(略)
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现向全区预征选参与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商家,本次预征选的自主补贴政策参与商家为储备名单,如政策调整,以省上正式通知为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经营主体要求
参与商家须符合《四川省(略)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中经营主体的资格要求。
(一) 经营家电或数码类电子产品,包含线上和线下、不限规模,经营实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自愿参与并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略)年和(略)年清退的违规经营主体及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略)年补贴政策。
(三)参与企业自愿退出政策实施,应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终止其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对于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虚标能效水效、拆分发票、虚开发票、虚假签收、二次转寄、跨省转递、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其参与资格,报商务厅备案;同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参与经营主体要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承诺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站主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终销售价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经营主体及员工的行为规范,不得有骗补、套补行为。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企业库、商品库、备案价格库、产品数据信息库等信息。能效或水效等级变更的,要及时报备调整商品库。若因成本变动等因素需调整备案价格,由生产企业总部向商务厅书面提出调价申请,审核通过后同步调整备案价格,并同步上传国家平台,销售企业不得申请调整备案价格。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及时回传省平台,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抽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二、报名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按照参与条件,区商经局初审及推荐,市商务局复核并公示。报名需提供符合参与经营主体要求的印证资料和提交以下资料:
(一)四川省(略)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参与主体申请表;
(二)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六)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2.承诺书
3.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4.参与销售网点明细表
内江市市中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