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遴选新一批市级物业服务行业专家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泉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1日 |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服务促进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充实优化市级物业服务行业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人才在行业监督、标准制定、规范化提升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持续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批泉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征集遴选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略)年9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管理类、设备类专家条件
1.从事物业服务相关工作满8年,年龄(略)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技术咨询等相关工作;
2.具备较丰富的物业行业工作经验与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在我市物业服务细分领域具备一定的行业认可度与专业影响力;
3.管理类专家原则上需在物业服务企业任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设备类专家需具备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统一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家遴选面试阶段:
1.具有消防高级职称或者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消防设施设备相关实务工作经验;
2.持有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律师高级职称,3年以上司法实践经历,代理过物业管理相关诉讼案件,熟悉物业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3.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者经济类高级职称,熟悉物业服务企业成本核算、物业项目经费审计相关业务;
4.具有房地产评估、工程造价相关高级职称或者对应注册职业资格,具备物业项目造价审核、资产评估、工程预决算相关实务工作经验。
三、遴选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物业服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工作业绩佐证材料;
4.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承诺书(附件2);
7.其他能够佐证个人专业能力的获奖证书、行业课题参与证明、专业论文等补充材料。
(二)逐级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阶段:(略)
2.县级初审阶段:(略)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完整填报申请表,确保基本信息、专业工作经历、现从事专业及从业年限、申报专家类别、单位公章等要素齐全,同步完整提交个人承诺书、学历证书等全部附件材料。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严格开展初审工作,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报人补齐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做好解释。
(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管理类、设备类专家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略)
2.承诺书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9月(略)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