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迈锡标准厂房改扩建项目(一标段)

2026-09-09 江苏-常州-新北区
所在地区: 江苏-常州-新北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9日
招标采购正文
卡迈锡标准厂房改扩建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卡迈锡标准厂房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卡迈锡标准厂房改扩建项目(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卡迈锡标准厂房改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已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略)

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内容:(略)

2.4质量要求:(略)

2.5工程规模:(略)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工期:(略)

2.(略)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略)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略)年9月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略)年9月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综合评估法 口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口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不平衡扣分查询
附件:(略)
(略)bdea(略)-7a(略)-(略)cf-8ed2-8d5abced(略)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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