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0 湖北-武汉-江岸区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江岸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略)号3栋4层B区招标文件领取接待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高限价:(略)

6.采购需求:(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授权或者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略)@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落实以下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具体政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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