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单一来源公示

2026-09-11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
所在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1日
招标采购正文
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其他信息化设备采购(“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平台信息化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专用质效分析软件系统1套、平台配套信息化设备1台及系统对接、部署调试、运维培训等全套技术服务。平台对标检察机关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要求,通过专属技术对接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数据归集分析、智能预警、质效研判与可视化展示,统一业务统计与质效口径,实现办案流程、案件质量、人员履职数字化精细化监管,严格符合检察数据安全规范,有效提升本院检务管理质效水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平台为检察机关“三个管理”专属业务信息化平台,针对检察“三个管理”场景定制研发,内置独有质效指标模型、业务规则及数据解析算法,核心技术具有专有性和不可替代性。平台需通过专属加密接口对接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协议、映射适配规则具有排他性,其他供应商无法实现安全合规兼容对接。若更换实施单位,将造成业务统计口径混乱、质效研判数据偏差,存在办案数据安全隐患,无法满足检察规范化管理要求。经市场调研,暂无同类可替代产品及合格实施主体,为保障业务运行连续稳定、质效监管标准统一,本项目只能由拟定供应商实施,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东鸿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花园路(略)-1号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史伟伟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略)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艾塞提江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略)号益民大厦6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木尼吉也·阿布拉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略)

  • 专家论证.pdf (1.6 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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