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大宗商品智慧检验业务”系统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4 福建-福州-鼓楼区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鼓楼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大宗商品智慧检验业务”系统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宗商品智慧检验业务”系统开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略)号华林大厦(略)层(略)室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大宗商品智慧检验业务”系统开发,1项,预算金额(略)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略)〕(略)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国统字〔(略)〕(略)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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