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四个项目勘察设计
| 所在地区: | 四川-广安-广安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四个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四个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项目〔(略)〕(略)号)、关于嘉陵江流域广安市岳池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项目〔(略)〕(略) 号)、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嘉陵江支流长滩寺河流域(岳池段)水生态立体式系统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项目〔(略)〕(略)号)、关于岳池县一碗水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岳发改项目〔(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岳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岳发改项目〔(略)〕(略)号、岳发改项目〔(略)〕(略) 号、岳发改项目〔(略)〕(略)号、岳发改项目〔(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开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略)
嘉陵江流域广安市岳池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设项目:(略)
嘉陵江支流长滩寺河流域(岳池段)水生态立体式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略)
岳池县一碗水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嘉陵江流域(岳池段)小流域水环境复合式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略)
嘉陵江流域广安市岳池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建设项目:(略)
嘉陵江支流长滩寺河流域(岳池段)水生态立体式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略)
岳池县一碗水水库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略)
实际建设内容以工程招标建设内容为准。
2.3 质量要求:(略)
2.4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略)
2.5 招标范围:(略)
2.6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略)
设计资质:(略)
勘察资质:(略)
3.1.2业绩要求:(略)
?勘察业绩要求:(略)
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略)
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开始登陆:(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本项目开标实行(口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略)-(略)
注:(略)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 招标计划
- 招标公告
- 资格预审补遗/澄清
-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
- 流标或终止公告
- 开标记录
- 评标结果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签约履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