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区路灯灯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

2026-09-14 四川-南充-阆中市
所在地区: 四川-南充-阆中市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阆中市城区路灯灯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

阆中市城区路灯灯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

经营权拍卖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略)〕(略)号)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经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阆中市城区路灯灯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拍卖国有资产经营权,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同时要求意向受让方共同遵守本须知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买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关操纵、相互串通、恶意抬压价格等不良行为,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参加公开竞拍。

二、拍卖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转让方式:(略)

3.公告发布:(略)

4.报名截止时间:(略)

5.拍卖时间及地点:(略)

三、拍卖方式

(一)网上报名。自(略)年9月(略)日8:(略)

出让人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意向受让方(需要纸质文件的意向受让方自行到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阆中市分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并同时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网上电子竞价。

竞价方式:(略)

四、本次公开拍卖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拍卖要求和经营用途

(一)资产状况:

标的号

区域位置

资产内容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经营期限

竞价增长幅度(万元)

1

阆中市城市规划区(保宁片区、七里街道、江南街道、河溪街道等区域)

(略)根(杆)公共照明灯杆(略)年经营权及相关权益

(略)

(略)

(略)年

(略)

经营权附带资产具体包括:

阆中市城市规划区内(略)根(杆)公共照明灯杆的经营权及相关权益(含提质改造权、运营维护权,以及基于灯杆的智慧化增值服务经营权),具体经营内容包括:(略)

(二)交付标准:

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达到验收合格。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拍卖标的物之现状。参加竞买者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及认可所拍卖标的物现状等一切情况,出让人不保证所拍卖标的物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要求和经营用途:

拍卖要求:

(1)竞买人须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起拍价:(略)

(3)经营用途:(略)

(4)特别约定:(略)

(5)统一管理:(略)

(6)投资责任:(略)

(7)布局及施工要求:(略)

(8)经营期限:(略)

(9)有偿使用费支付:(略)

((略))履约保证金:(略)

((略))禁止事项:(略)

五、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竞拍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报名主体必须与竞买注册信息保持一致;4、意向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按规定办理各项报名手续;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六、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程序

1、竞买保证金:(略)

2、保证金咨询电话:(略)

3、保证金缴纳账号:

标的名称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行号

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阆中市城区路灯灯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经营权

阆中市行政审批局

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支行营业部

(略)

以实际生成账号为准

七、受让方的确认

1、各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条件、使用资产状况及对标的物实地考察等情况,自行确定竞买价。

2、竞价当日,出让人邀请相关部门网上监督,采取网上动态竞价方式拍卖。

3、竞买人竞买价低于起拍价的,或未填报竞买价的视为弃权,资格取消。

4、网上竞价结束后,未获得标的经营权的竞买人,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5、竞买人竞得经营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权益出让协议》。如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则视为放弃经营权,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次公开拍卖资产若因各种因素出现无人报名或竞买人竞买价低于起拍价的,该标的视为流拍。

八、成交、经营期限、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自行打印或者凭有效的身份证件到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成交确认书》。

2、竞拍结束后,竞得者的(略)万元竞拍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二)经营期限

1、本次拍卖经营期限为(略)年(含预计建设期2年),自《权益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受让方在经营期项目内自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收费,自负盈亏。经营期满后资产(现有资产和受让方投资建设的资产)无偿移交出让方。

3、出让方确保受让方经营期限内可运营的灯杆数量不少于本次拍卖资产内容的(略)%。

4、因城市规划变更,灯杆需拆除或另外选址安装,受让方原有的运营设备撤除和安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三)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竞拍结束后,成交关系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权益出让协议》。受让方应在《权益出让协议》签订后(略)天内向实施机构一次性支付有偿使用费用。实施机构收取后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

(四)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成交款及保证金缴纳账号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国建设银行阆中支行

(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权益出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即取得标的经营权,可按协议约定开展投资建设及运营准备工作。受让方须保证所经营内容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违法经营或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导致《权益出让协议》不能履约的,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经营期满后,受让方按协议约定无偿退出并交还标的经营权。

2、此次标的物是现状拍卖,竞买人若需对标的物进行提质改造,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报出让人通过后方可实施改造。其改造投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投资建设的新增资产(充电设施、专用变压器、WiFi设备、传感器与监测设备等),在经营期内所有权归受让方,经营期满后与存量资产一并无偿移交实施机构。

4、其他细则以双方签订的《权益出让协议》为准。

十、出让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 9月 (略)日

  • 交易公告
  • 交易结果
  • 中止/终止/恢复公告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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