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黎平县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第三方运营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贵州-黔东-黎平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黎平县民政局关于公开遴选黎平县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第三方运营主体的公告
为盘活公办养老服务资源,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贵州省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指南(试行)》及《黎平县老年养护楼委托运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黎平县民政局作为招标人,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具备养老专业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负责黎平县老年养护楼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地点:(略)
建筑规模:(略)
运营模式:(略)
委托运营期限:(略)
履约保证金:(略)
二、参选主体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严禁转包、分包、挂靠运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合法有效;
具备健全财务制度,依法纳税、缴纳社保,具备匹配本项目运营规模的资金保障能力;
近3年内拥有至少1家养老机构连续运营2年以上的成熟业绩,提供运营合同、备案证明等佐证材料;
拥有稳定专业养老服务团队:(略)
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无失信惩戒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有效查询截图;
书面承诺落实特困老人兜底保障床位,严格执行普惠养老限价标准,接受年度绩效考核评估,不擅自改变养老服务用途;
参加本次遴选前3年内无养老服务领域行政处罚记录。
三、服务主要内容
负责养护楼整体运营管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国有资产完好;?提供机构养老、生活照料、膳食服务、健康监测、康复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养老服务;
设置保底公益床位,优先接收本县特困供养、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全套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民政部门要求报送运营台账、入住信息、财务数据,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打造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对接本地医疗机构开展上门巡诊、就医绿色通道。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初审+综合评分评审法,由黎平县民政局组建评审工作组开展评审:
资格审查:(略)
方案评审:(略)
现场答辩(按需设置);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运营主体;
遴选结果在黎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委托运营合同。
五、报名及材料递交事项
(一)报名时间
(略)年9月(略)日9:(略)
(二)递交地点
黎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黎平县民政局三楼(略)室)
(三)参选响应文件内容(全部加盖公章、密封包装,一式4份,含1份电子版U盘)
1.《遴选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近三年同类养老机构运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备案文件);
4.财务资信证明、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
5.项目完整运营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服务体系、安全预案、收费标准、公益保障计划、年度运营目标);
6.团队人员资质证书(护理员证、消防管理员证、健康证等);
7.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承诺书、不转包转租承诺书;
8.评审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文件包装外注明:(略)
六、踏勘与答疑
参选单位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如需答疑,请在报名截至(略)年9月(略)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黎平县民政局。
七、发布平台
本次遴选公告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评审结果、公示公告均在该平台公示。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联系股室:(略)
联系人:(略)
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