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2026-2028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项目概况 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略)-(略)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JSZC-(略)-JZCG-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略)-(略)年度物业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略)%。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的保洁、客服(会务)、保安服务(不含保安队长、保安领班、消监控)允许分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