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车间工位器具采购项目
2026-09-14
四川--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4日 |
招标采购正文
总装车间工位器具采购项目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略)万人民币;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两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产品质量、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天眼查”“裁判文书网”等信息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及失信记录等信息。
5.3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 投标人满足技术、质量、资金等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关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投标人需提:
1)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企业近半年完税证明、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
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4)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5.6投标人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
5.7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
5.8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