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2026-09-14 北京--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4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对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债权发布处置公告。

截至(略)年(略)月(略)日,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债权本金4,(略),(略).(略)元,利息(略),(略),(略).(略)元,其他权益(略),(略)元。(以上利息计算以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昌吉市华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负责人孙源。经营业务范围:(略)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已被政府征收,征收补偿款已向抵押人、第三人支付完毕。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担保。

五、资产亮点

查封资产位于玛纳斯县乌伊路祥运宾馆,地理位置相对优越,交通便利。

六、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略)

处置方式:(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