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项目答疑公告

2026-09-15 安徽-合肥-包河区
所在地区: 安徽-合肥-包河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智能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略)

1、本项目答疑变更公告1 第2项答复“按照(略)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本项目为一项应税交易,按主要业务(智能化产品销售)适用(略)%税率,智能化产品销售、安装施工、软件服务等统一按(略)%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说明疑问:

本项目类别为智能化工程,并非简单智能化产品销售。原因如下:(略)

根据(略)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指引,“一次项目/合同”并不等同于“一项应税交易”,税法允许并鼓励企业在业务实质独立的情况下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本次项目涉及承建方提供的技术、施工和设备属于相互独立的兼营业务,依然可以合法合规地分别适用(略)%、9%、6%的税率。

具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二条关于“兼营业务”的规定:(略)

建议:

招标文件清单体现为多项独立业务属性,却统一按(略)%货物税率计税,存在票实不符、税务不合规、审计整改、投资虚高风险。我方恳请将本项目计税税率由统一按(略)%税率修改为符合业务实质的税率,为感。

答:(略)

注:(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略)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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