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规范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预约接待管理的公告

2026-09-17 河南-郑州-
所在地区: 河南-郑州-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7日
招标采购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来院接待管理,严明廉洁从业纪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防范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院内管理制度》,现就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预约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管理

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首次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须按业务类型与药学部、医学装备科、信息科等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对接(附件1),预约登记备案,如实填写《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预约登记表》(附件2)《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登记备案表》(附件3),现场完成登记备案,签署《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廉洁行为承诺书》(附件4)。每名代表每年需完成一次登记备案。

二、来访预约流程

已在院内完成登记备案的代表来院开展业务活动,须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预约申请,邮件标题格式为“预约—企业名称—代表姓名—医院业务主管部门”,经医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待。

三、接待管理

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来院活动执行“三定三有”管理要求,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

(一)定时间。严格按照各业务主管部门接待时间开展接待(见附件1),非接待日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紧急事项须经医院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安排。

(二)定地点。统一在医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行政办公区域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在其他区域开展学术推广活动。

(三)定人员。接待人员原则上由接待科室负责人、接待科室1-2名职工及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共计至少3人在场。

(四)有预约。所有来访须提前预约,无预约一律不予接待。

(五)有流程。严格按照登记备案、预约审核、现场核验、定点接待的流程执行,不得简化或跳过任一环节。具体流程见附件5。

(六)有记录。每次接待须认真填写《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接待登记表》,记录推广内容、涉及产品、沟通要点等,由接待人员和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四、禁止行为

严禁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信息不实或未登记备案即开展活动,严禁代表承担销售任务、参与统方、给予回扣、误导用药、非法收集患者信息、擅自进入诊疗区域,严禁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开展违规促销以及其他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请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医药购销环境。

附件1+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预约接待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略).9.(略)+(1).doc

附件2+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预约登记表(略).9.(略).doc

附件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登记备案表(略).9.(略).doc

附件4+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廉洁行为承诺书(略).9.(略).doc

附件5+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医药器械(第三方)代表院内预约接待流程(略).9.(略).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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