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苑B25幢3单元105室房产拍卖交易公告

2026-09-15 安徽-安庆-大观区
所在地区: 安徽-安庆-大观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和平苑B(略)幢3单元(略)室房产拍卖交易公告

和平苑B(略)幢3单元(略)室房产拍卖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和平苑B(略)幢3单元(略)室房产拍卖

项目编号

H0GYCQ(略)C(略)

委托方

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略)

2.咨询展示期:(略)

3.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期:(略)

一、转让标的情况

名称

面积

用途

现状

和平苑B(略)幢3单元(略)室房产

(略).(略)㎡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毛坯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科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科创((略))(房估)字第 (略)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略)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略)元

交易保证金

(略)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3.转让资产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4.其他特别说明:

①买受人在缴清全部款项后,其拍定的房屋归其所有。

②除买受人应交房款外,房产交易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转让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如涉及)由出让人承担;契税、受让方印花税、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若该房产涉及划拨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略)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项目登记:(略)

3.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略)

②报名方式:(略)

注:(略)

(1)①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略)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4.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缴纳:

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9月(略)日(略):(略)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意事项:(略)

②保证金及材料费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数额不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略)

6.注意事项:(略)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受让方的保证金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且委托方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略)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略)),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九、附件

1.《电子竞价须知》《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网络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授权委托书》;

3.《竞买申请书》。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一旦参加竞买,即标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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