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关独立工矿区(两坑一台)矿山治理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多余土石料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2026-09-15 安徽-安庆-大观区
所在地区: 安徽-安庆-大观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关独立工矿区(两坑一台)矿山治理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多余土石料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关独立工矿区(两坑一台)矿山治理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多余土石料拍卖(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关独立工矿区(两坑一台)矿山治理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多余土石料拍卖(二次)

项目编号

H0GYCQ(略)C(略)

委托方

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略)

2.咨询展示期:(略)

3.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期:(略)

一、转让标的情况

位于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关独立工矿区(两坑一台)矿山治理修复提升改造工程多余土石料,约(略)万吨。土石料以实际的状态为准。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信智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智力估字((略))A-(略)号《价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单价值为人民币(略).(略)/吨,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略).(略)元/吨

交易保证金

(略)万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土石料转让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受让方应于《土石料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一次性支付首批次货款(略)万元及履约保证金(略)万元,受让方在足额缴纳上述款项后,方可进场开展清运工作;委托方将按实际过磅称重数量与受让方进行结算(结算价=拍卖成交换算单价×实际过磅吨数);实行滚动结算机制,当累计结算价达到(略)万元时,受让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再次缴纳(略)万元货款,受让方完成该笔款项缴纳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清运工作。本次转让标的预估总量为(略)万吨,受让方实际转运出场的土石料数量不得低于(略)万吨。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本拍卖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 受让人承担。

3.其他特别说明:

①本次标的具体品质及数量以现场现状为准,不再另行核定标的物的数量及品质,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确认该批土石料的品质及方量,参与竞拍即表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及其瑕疵,自行考虑运输风险、成本风险,成交后不得反悔,不得以方量不准确或误差较大为由拒绝履约;委托单位及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现场山体破碎的土石方均属于本次竞拍范围。

②标的物装卸、运输及所有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通道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上述费用,受让人须自行收集、装运、清理(含场地内清表、土方、石块等)且费用自理。

③受让方需与施工方交叉作业,分批集中清运,土石料充足时应保证每天清运不少于(略)吨。每批次土石料清运完成后,施工方产出不少于(略)吨/日。

④受让方自行查看现场,自行协调取土石料路线,自行办理相关土石方运输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⑤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⑥工期要求:(略)

⑦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运工作的,视为受让方放弃该标的物,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该标的物。土石方未外运移出场地及垃圾未清理干净的,委托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外运或清理,其费用在受让方项目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支付;项目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委托人向受让方追诉。

⑧现场装卸外运矛盾纠纷问题:(略)

⑨受让方将土石料运离堆场后,应自行堆放或使用,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含装载卸货费用、运输费用、工人食宿、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环保和安全责任自负。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竞价网址:(略)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项目登记:(略)

3. 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略)

②报名方式:(略)

注:(略)

(1)①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略)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4.意向受让方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缴纳: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转至以下任一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材料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注意事项:(略)

②保证金及材料费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及材料费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数额不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略)

6.注意事项:(略)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人后,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受让方的保证金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且委托方同意后办理退还手续。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需缴纳材料费(略)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略)),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九、附件

1.《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

2.《授权委托书》;

3.《竞买申请书》。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时,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成功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皖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安庆市大观区财政局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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