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2026-09-15 安徽-安庆-怀宁县
所在地区: 安徽-安庆-怀宁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拍卖项目

项目编号

H2GYCQ(略)C(略)

委托方

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限(咨询展示期):(略)

竞价时间:(略)

一、转让标的情况

拍卖标的:(略)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中资徽评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资徽评〔(略)〕皖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略).8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

底价

(略).8元

交易保证金

(略)元

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4.转让资产终只允许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即本次转让终证载产权方名称须和受让方名称一致。

5.其他特别说明:

①车辆办理过户时,买受人必须重新选择号牌,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原号牌由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本次拍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意向买受人参加竞拍前,自行了解当地车管所及竞买人落户地的车辆上牌规定、需自行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咨询了解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限牌规定等问题产生的不能上牌的后果,非本地户籍的意向买受人请自行向本地车管所及过户地的车管所或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咨询是否有过户限制等相关事宜;以及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公司及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一切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②本次拍卖,车牌不包含在拍卖标的范围内,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车辆在过户前,如需年检、违章罚款扣分,相关费用均由怀宁县江镇镇人民政府自行处理,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1.本次标的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拍卖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价高者得。

2.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3.请按本公告公示的竞价时间及时有效地进行网络竞价。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略)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略)

2.项目登记:(略)

3.交易保证金缴纳:(略)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略)

户名:(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4.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为(略)元或其整倍数。

5.注意事项:(略)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买受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买受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未成交的竞买人,且无违规行为的,其竞买保证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退还竞买人。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及拍卖佣金,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车辆过户后,其竞买保证金(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于3个工作日内由收款单位退还买受人。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双井街(略)号办公室(东区,联系电话:(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人报名时须缴纳资料费(略)元,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拍卖佣金收费标准详见《竞拍须知》。

七、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略)/),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略)〕(略)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3.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九、附件

《竞拍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巨人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略)

委托方名称:(略)

(略)年9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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