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智能化工程

2026-09-15 广东-广州-越秀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越秀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5日
招标采购正文
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智能化工程

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代码:(略)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山前旅游大道及玉湖路交汇处,毗邻广州白云机场,大广高速与机场第二高速。项目总用地面积(略).(略)㎡,可建设用地面积为(略).(略)㎡,建筑总面积为(略).(略)㎡,地上总建筑面积为(略).(略)㎡,地下总建筑面积(略).(略)㎡,容积率2.(略),建筑密度为(略).2%,绿地率为7.(略)%。大单体建筑面积为(略).(略)㎡,大高度为30.5m,大单跨跨度为(略)m。项目特征:(略)

2.4本次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略)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计划(略)年(略)月(略)日开始施工,(略)年4月(略)日系统调试验收完成(需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略)年5月(略)日系统移交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招标内容:(略)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资质。

注:(略)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略)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略)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略)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略)3类)。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略)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略)

3.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不通过资格审查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略)

注:(略)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略)9(略)日至(略)(略)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称“交易平台”均指此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图纸、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9(略)(略)(略)

截止时间:(略)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略)年_(略)月9日(略)时(略)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纪检部

异议受理电话:(略)-(略)-(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略)号(略)楼

注:(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略)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8.2和本项目有关的投诉(行政)处理结果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即视为已经送达各利害关系人。

8.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略))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略))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华润国际医药供应链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略)号

富民路6号(略)自编5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戴工项目负责人:邓俊强、李家荣

电 话:(略)-(略)-(略) 电 话:(略)-(略)(略)(略)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engjunqiang@ebidding.com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略)号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9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部门: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略)

本公司承诺:(略)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受聘于本单位,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委托的本项目被授权人也受聘于本单位。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略)〕(略)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略)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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