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街及桂林路片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工程(照明部分)施工
| 所在地区: | 吉林-长春-南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7日 |
红旗街及桂林路片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工程(照明部分)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街及桂林路片区配套市政设施优化改造工程(照明部分)施工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略))(略)号文件关于下达《长春市(略)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四批)》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市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略)
2.3高投标限价:(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旧版五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
3.3.1.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1.2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3.1.3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团队强制性人员、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业绩要求:(略)
3.6财务要求:(略)
3.7信誉要求:(略)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5)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及责任。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7)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3.(略)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略)
5.2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