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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09-08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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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湖北 发布日期: 201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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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奖助学金评审和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为了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略)-(略)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荆理工学[(略)]4号),现将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以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为基本依据,参照荆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分为特困、贫困、一般困难三个档次。各学院按原则上不高于学院总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围名单,其中特困生的比例控制在6%以内,贫困生的比例控制在(略)%以内,一般困难学生控制在(略)%以内。学生提供困难证明时,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要求学生做出诚信承诺,确保证明材料内容真实。
三、申报条件
1、特别困难。指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支付在校学习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不含任何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农村五保户的子女、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子女、西部助学工程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救助的对象(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
(2)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学生;
(3)父母双方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资助的;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以救济为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
(4) 家中有危重病人,医疗费开支数额巨大,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学生;
(5)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性变故造成家人及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的;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困难。指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学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保障(不含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2)父母双方下岗失业(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很困难的;
(3)家在边远贫困地区并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减少的;
(4)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一般困难。指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学习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不含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2)因家中遭遇突然变故导致收入减少的学生;
(3)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收入不能完全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四、申报程序及流程
1、信息采集
(1)宣讲政策:(略)
(2)个人申请:(略)
(3)深入谈话:(略)
2、民主评议
(1)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略)
(2)召开民主评议会:(略)
(3)确定结果:(略)
3、二级学院审核
(1)二级学院审核:(略)
审查内容:(略)
审查方式:(略)
(2)公示及调整:(略)
(3)确定名单:(略)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认定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略)】8号)、《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等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讲明纪律,规范程序,布置好本次认定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其成员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组成,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学工处将组织监督小组对各学院评议进行监督。
3、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要认真如实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贫困证明或《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理。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因未能及时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而错过认定入库的学生,或者因家庭出现变故而致贫的学生,可以随时申请认定,二级学院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定工作,并将结果报学生资助中心。
5、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并进入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享受各项资助。
6、各二级学院在(略)月9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学生信息库。并将下列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1)《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认定名单顺序装订、(略)人左右一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到资助中心邮箱xszzzx@jcut.edu.cn )。
附件:(略)
2、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略))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发各学院邮箱)
学生工作处
(略)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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